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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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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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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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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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许可(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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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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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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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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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非跨市河流上建设的库容100万立方米以下的水库项目由设区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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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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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涉及跨县(市、区)水资源配置调整的项目由设区市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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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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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企业投资在非主要河流上建设的非跨设区市的水电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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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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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企业投资非跨设区市500千伏及以下交流电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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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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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企业投资非国家规划矿区内的一般煤炭开发项目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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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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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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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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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非国省道一、二级公路或跨县的公路、非国家公路运输枢纽站场项目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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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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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除国家核准项目外的非国省道、非国家铁路网上的独立公(铁路)桥梁、隧道项目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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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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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500吨级以下通航建筑物、1000吨级以下泊位内河、沿海航运项目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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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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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调水5万吨以下的城市供水项目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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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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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城区范围内现状或规划为一级以下通航段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项目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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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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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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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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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城区范围内其他城建项目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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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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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地质公园、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中国传统村落区域内总投资5000万元以下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设施项目,自治区重点风景名胜区、自治区自然保护区、自治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治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自治区传统村落、自治区地质公园区域内总投资1亿元以下旅游开发和资源保护设施项目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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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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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改扩建高等教育学校(综合性大学、学院、高职)、新建二级及以上医院项目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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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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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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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发改委审批、核准、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非工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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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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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发改委核准、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业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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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共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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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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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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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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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因情况特殊可以不进行招标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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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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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招标内容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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