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桂林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草案)的报告
—— 2017年1月6日在桂林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bet365app中文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16年,在经济下行压力超出预期的情况下,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扣住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核心任务,努力做好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大文章,积极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不断提高经济运行稳定性、产业发展协调性和区域发展平衡性,计划执行总体情况较好。
初步预计,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074亿元,增长7%;组织财政收入223.8亿元,增长7%;固定资产投资2131亿元,增长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31亿元,增长10.5%;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2.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926元,增长7.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65元,增长10.4%;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5%,减排指标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
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成效体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一)以项目建设为重点的投融资工作成效显著
投资结构进一步优化。重大项目支撑作用突出。强化重大项目跟踪服务,实施“五个一”工作机制,每月召开全市重大项目推进会,协调解决瓶颈问题,全年实施市级统筹推进重大项目787个,预计完成投资748亿元,超额完成全年目标,有力支撑了国际旅游胜地建设。预计三次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占比调整为2.8:36.7:60.5,第三产业投资占比较上年提高3.8个百分点,是拉动全市投资增长的主引擎。
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快。两江国际机场T2航站楼主体结构实现封顶;桂林北动车运用所、桂林西货运中心竣工;桂林北综合客运枢纽工程列入国家交通运输部“十三五”综合客运枢纽建设项目并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湖南怀化至广西桂林铁路列入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研究项目;荔浦至玉林高速公路实现开工,资源至兴安、桂林至三江高速公路建设有序推进,桂林绕城高速公路(灵川至僚田段)、桂林至柳州(僚田至鹿寨北互通段)大修改造工程全面竣工,灌阳至平乐高速公路抓紧开展前期工作;一批国省道干线公路加快建设,国道321桂林至阳朔段扩建工程主体基本完工,国道322永福苏桥至鹿寨桂林段项目完工;桂北风电基地建设取得重大成效,灌阳马头、恭城园石山、全州天湖、兴安殿堂等风电项目相继竣工投产,新增风电装机容量25万千瓦;华能桂林燃气分布式能源(一期)项目竣工试产,桂林南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等项目加快推进;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的斧子口水库大坝碾压砼封顶。
项目储备和要素保障力度加大。加强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应用,编制三年滚动投资计划,有序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继续简化项目审批程序、优化审批环节,实施网上联合审批。逐步建立全市PPP项目库,其中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储备项目37个、总投资达255.76亿元,首批项目前期工作扎实推进。争取到中央预算内和自治区配套资金9.3亿元,获批国家专项建设基金14.42亿元,与多家银行合作设立城市建设发展基金146.66亿元,有力保障了项目资金需求。依托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政策,盘活城镇低效土地资源。
(二)以强基工程为突破的工业加快转型
扶持工业发展的力度加大。全面落实各级稳增长降成本系列政策措施和全市工业发展大会各项决定。整合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园区发展、企业壮大、吸引人才等。开展企业减负专项行动,为企业减轻各种负担超过6亿元。发挥产业基金作用,用好信贷引导资金,为84家企业新增“惠企贷”贷款3.47亿元。
园区建设不断加强。加大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预计全市工业园区完成基础设施投资14.9亿元,增长19.6%。整合桂林西城经开区和苏桥经开区,成立桂林经济技术开发区,30个项目陆续签约开工。高新区基础配套设施不断完善,高新区众创空间入选第三批国家级众创空间,工艺美术创意产业园正式开园。秀峰区琴潭创业创新孵化基地、叠彩区桂林智慧谷等特色产业园区全面建设。
重点产业提质发展。电子信息、医药及生物制品、先进装备制造、生态食品四大优势产业不断壮大,其中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业产值均超过300亿元。中电科光电子光通信科技创新与产业化、燕京漓泉100万吨产能填平补齐工程等开工,溢达九美桥时尚园、桂林电科院电工电子新材料产业基地等加快建设,桂林莱茵公司植物资源综合应用产业化(一期)工程、广陆数控高端数显量具量仪等项目竣工试产。预计高新技术产业增速高出全市规模工业总产值增速10.7个百分点,新增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5家、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7家。
传统工业加快改造升级。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作稳步推进,首次有2个项目共获得923万元中央资金支持。产业智能化改造加快,4个产品通过2016年广西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认定,3款车型进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44个产品获自治区工业新产品认定。质量品牌建设成效明显,“俏天下”成为中国驰名商标,三金药业获自治区主席质量奖。
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呈现新亮点。实施了一批信息化建设项目,高新区、荔浦县工业集中区“两化”融合示范(试点)园区建设加快。新增50家工业企业开展网上营销,3家企业获批自治区“互联网+制造业”示范项目,广陆数控、桂林福达等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建设加快。
(三)以旅游为龙头的服务业发展势头良好
旅游业蓬勃发展。继续实施旅游精品工程,万达文化旅游城、桂林袭汇国际文化世界等项目实现开工,全州动感天湖度假旅游区等建设加速推进。乡村旅游提质发展,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增至6个、三星级以上示范点增至16个。旅游基础配套设施不断完善,新建、改造升级龙胜龙脊梯田风景名胜区大循环公路等一批景区道路,桂林北站游客中心等项目加快推进。县域旅游持续升级,阳朔、兴安、龙胜、恭城和雁山5个县区入围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新增龙胜县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整合旅游资源,深化旅游企业改革。开展各类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成立旅游巡回法庭。全年接待旅游总人数突破5000万人次、旅游总消费达626亿元。
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加快推进。启动漓东中央商务区、中国-东盟友好疗养基地等集聚区建设,完成桂林创意产业园、桂林电商谷2个集聚区的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列入自治区服务业集聚区“十三五”规划的15个服务业集聚区,有10个开工建设,累计完成投资39.8亿元。
服务业创新发展成效显著。健康医疗旅游产业持续发展,崇华中医街正式开街,成功举办第四届中国(桂林)国际健康养生论坛,首次引进健康医疗电子产品博览会。桂林航空实现首飞,为国际旅游胜地建设注入新活力。实施桂林米粉百亿元产业工程,启动桂林米粉产业园建设。特色商业街区建设加快,正阳东巷历史文化街区、逍遥楼建成开放。城北商贸物流园区、临桂新区物流配送中心等一批现代商贸物流项目加快建设,“南菜北运”项目稳定运营。信息服务业迅速发展,“桂林电商谷”入选“全国优秀电子商务园区”20强,荔浦、灌阳两县“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基本建成。我市的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被评为全国服务业综合改革十大示范典型之一。
消费结构优化升级。利用重大节庆活动及农产品交易会等各类展会开展促销,预计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5%,其中汽车、家电、家具等大宗商品消费增长15%。健康养老、旅游休闲、体育竞技、文化娱乐、特色餐饮等消费市场稳步扩张。房地产市场保持稳定,加大了对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或改善型住房的政策支持力度,推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去库存工作取得成效。
(四)以创特增效为目标的现代农业持续发展
农业综合实力增强。重点实施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规划田间工程6个,灌阳超级稻最高亩产达978.5公斤,再创广西单产新高。全市粮食总产量达206.7万吨,水果、蔬菜、食用菌等优势农产品持续增产,砂糖桔、罗汉果、肉牛肉羊、竹狸、梅花鹿、冷水鱼等特色种养业稳步发展。品牌建设成效显著,基本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格局,获“三品一标”使用权认定产品达117个,阳朔主导制定的《金桔国家标准》颁布实施。
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新增自治区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3个,新增国家级示范合作社5家、自治区级49家。全州、灌阳两县全程机械化试点项目加快推进,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至52.6%,“三避”技术、测土配方施肥等农业新技术广泛应用。健全市、县、乡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系统和“桂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正式开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持续推进,新启动56个土地确权乡镇,广西首家县级林权交易中心在永福县成立。
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强。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农田水利、水土保持等工程47个,投资超过9亿元。新建堤防、护岸45公里,新增、恢复和改善灌溉面积15.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8平方公里,治理岩溶地区石漠化面积266平方公里。
(五)以增动力添活力为目的的改革开放继续深化
重点领域改革稳步推进。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33项,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297项,推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应用。商事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实施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管理,开展市场主体全程网上注册登记业务,全年新增市场主体3.95万家,平均每天超过100家。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推动市国投产业发展集团公司组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启动并正式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继续开展,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整合工作。导游自由执业试点工作有序开展,中期运行评估全国第一。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稳步推进。
开放合作持续深化。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广西“三大定位”建设,积极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泛珠三角、珠江-西江经济带、高铁经济带等区域合作,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广西园)建设加快,与河南洛阳等市缔结为友好城市。成功举办第十届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亚太旅游协会旅游趋势与展望国际论坛、2016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等大型会展,城市品牌影响力不断增强。招商引资成果丰硕,成功签约华为、中兴、浪潮等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企业,全年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602亿元。
科技创新成效明显。全年财政科技投入增长103%,实施各类科技创新计划项目830项。建成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广西师范大学“药用资源化学与药物分子工程”实验室,新增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3家、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家、广西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5家。获批成为广西首个国家专利质押融资试点示范城市,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6.2件。
(六)以四级联动为统领的城乡协调发展成绩喜人
中心城市建设加快。老城疏解力度加大,三里店大圆盘改造完成,福利路二期、西二环路北辰立交桥建成通车,2座人行天桥竣工通行。龙门大桥、漓江桥扩建、香江饭店路口立交桥、东二环路整修等项目加快建设。王城片区历史文化旅游街区改造提升、老城区特色街区改造工程全面推进,福隆园等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无物业管理小区改造项目加快实施。临桂新区核心区基本建成,17条道路、10座桥梁和4个涵洞工程竣工验收,“五纵三横三环”路网和湖塘水系框架基本成型,基础配套设施逐步完善。
县城和重点镇协调发展。各县新区建设加快,全州县推动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得到国家评估检查组的肯定,新增荔浦县为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县,阳朔县兴坪镇被确定为国家投融资创新模式特色镇,恭城县莲花镇入选首批中国特色小镇。第二批15个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书记工程”全面完成,第三批16个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书记工程”启动建设。
宜居新农村建设加快。新增上级财政支持的传统村落13个,完成首批17个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示范村建设。“通畅”“连通”工程加快推进,建成村际联网公路413公里,开通城乡公交线路189条,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率超过94%、建制村通公交率达34.1%。以生态休闲旅游精品线路沿线乡村为试点,推进农村改厨改厕2837户。实行农村人居环境集中连片整治项目长效管理,兴安、恭城、雁山等县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委托第三方运营。
城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智慧桂林”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增长42%。智慧排水系统、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收费系统等项目投入使用。实施《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启用“城管通”等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推动城市管理工作常态化、精细化。建设首批100个“爱心驿站”,完成21个非机动车停放点绿化美化试点项目,拆除违法建筑147万平方米。
(七)以美丽宜居为方向的生态城市建设顺利推进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不断加强。漓江城市段排污综合治理成效明显,60个截污项目全面完成。强力开展漓江综合整治“九大专项行动”,采石场全部关闭,生态复绿工作全面启动,漓东百里生态旅游示范带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污水垃圾工程建设持续推进,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7%、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在全区率先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加快建设。新增阳朔、灌阳、恭城3县列入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11县80%的行政村创建生态村。
节能减排降碳工作扎实推进。完成对市区及周边县110家采石场、140座燃煤小锅炉的整治工作,淘汰黄标车6269辆,加大对建筑工地扬尘和渣土运输行为的整治力度,空气自动监测站实现县区全覆盖,全市PM10和PM2.5平均浓度值分别下降8.6%和7.8%,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增至306天。低碳城市建设稳步开展,7家企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低碳社区、绿色生态城区、绿色交通城市建设持续推进,新增7000辆公共自行车和233个站点。
生态产业大力发展。全国农业循环示范市建设加快,推广60余项生态循环种养模式,实现林下经济产值82.1亿元、增长6.5%。以龙头项目带动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白云电气桂林电气节能及电力电子产业基地等重大生态工业项目实现开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取得新突破,1款纯电动客车在广西区内示范运行。一批服务业生态园区及项目建设加快,积极打造生态休闲旅游精品线路。
(八)以补短板惠民生为主题的社会事业不断进步
就业稳定增长。创业孵化基地、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等重点创业基地建设加快,带动就业人数3945人。发放各类就业补贴1.12亿元,城镇新增就业人数6.05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39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4130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56万人次。
社会保障加强。启动实施社会保险“一卡通”,城乡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贫困人口低保实行“应保尽保”。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住房20845套,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9153套,分配入住保障性住房9702套,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2870户。累计支出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333.22万元,救助群众3.74万人。
脱贫攻坚成绩显著。全面推进脱贫攻坚“七个一批”“十大行动”,建立“精准扶贫”结对帮扶工作机制,向13个县区499个贫困村派出5.4万名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8万多户,实现全市贫困村驻村帮扶全覆盖。启动脱贫攻坚各项建设,在贫困村发展特色种植致富产业面积超过8万亩,荔浦“互联网+集体经济”等产业扶贫新模式不断涌现。全年114个贫困村脱贫摘帽,减少农村贫困人口7万人。
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新建或续建学校36所。大力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程和高中教育特色发展工程,3个城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认定,全市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8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7.5%、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1%,高考成绩保持全区领先。在8所职业学校开展了自治区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建设,高校集中区建设加快推进。累计发放教育资助资金3.75亿元,惠及学生32.7万人次。
文化事业持续发展。《桂林石刻保护条例》颁布实施。桂林历史文化名人雕塑建设和《桂林历史文化大典》编撰工作全面启动,灵渠等14个项目列入“十三五”时期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规划项目库,靖江王府及王陵、甑皮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顺利推进。桂林博物馆、图书馆新馆开馆,新增村级公共服务中心153个,18个新建的乡镇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站试播运行。推进文化精品创作,杂技《飞天》、渔鼓《梦圆》等一批文化精品荣获国际或国家级奖项,央视2016年端午特别节目“歌从漓江来”收视率排名全国同时段第一。
健康桂林建设加快。公共卫生服务设施完成投资15亿元,旅游综合医院、市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等建设加快。成立中医、妇幼医联体,推进县乡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居民健康档案累计建档率达84.25%。诚信计生参与率达95.4%,全面两孩政策稳妥有序实施。成功举办首届桂林国际马拉松赛等多项大型体育赛事,带动全民健身事业蓬勃发展。
社会治理进一步强化。深入推进“平安桂林”“法治桂林”“诚信桂林”建设。实施天网工程,覆盖面逐年提高。人民防空建设成绩显著。完成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自治区双拥模范城“九连冠”以及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四连冠”目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扎实推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清醒地看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实体经济企业发展信心不足,缺乏大产业、大园区、大项目支撑;资金、用地、审批等要素瓶颈以及一些重点领域的体制机制制约依然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建设和管理、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领域仍存在薄弱环节,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应对,逐步加以解决。
二、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建议
2017年是推进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按照市委全会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建议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力争8%左右;财政收入增长6%,力争6.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力争8.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力争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5%,力争1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3%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节能减排指标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目标范围以内。
提出上述目标,兼顾了积极性与稳妥性、发展可能与发展需要的多重考虑,体现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实现上述目标,必须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积极融入自治区“双核驱动、三区统筹”格局,坚持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一本蓝图绘到底”,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新常态,保持专注发展、转型发展的战略定力,大力发展实体经济,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为如期实现“两个建成”目标打牢基础。
三、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
围绕2017年发展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大力振兴实体经济,加快产业做强升级
坚定不移发展实体经济,全面贯彻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落实好“三去一降一补”重点任务,着力解决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关键难题。
加大实体经济扶持力度。(1)持续深化精准服务。借助广西公共服务平台,强化政企互动。全面落实各级扶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各类政策措施,在用地、用林、资金、人才等关键要素上实施精准帮扶。制定“僵尸企业”分类处置方案,支持兼并重组、债务重组、破产清算。(2)持续降低企业生产运营成本。继续开展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行动,实施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扩大直供电试点范围。(3)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力度。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推动信贷资金“脱虚进实”,确保支持实体经济的贷款增速快于全市各项贷款增长的平均水平。发挥信贷引导资金作用,全年新增“惠企贷”贷款3亿元以上。支持企业直接融资,落实上市扶持奖励政策,用好证监会对贫困地区企业IPO、新三板挂牌等开辟绿色通道的政策。
夯实工业发展基础。(1)加快园区载体建设。完善桂林经开区的基础配套,加快建设南北大道延长线、福龙园聚贤路等项目,进一步完善集中供热、排污处理等内循环设施,新建标准厂房7万平方米;支持高新区打造高科技产业孵化中心和先进技术研发基地,不断完善信息产业园、英才园、铁山园、创意产业园、湖塘总部园的配套基础设施;力争桂林经开区、高新区工业总产值分别达700亿元、800亿元以上。加大各类园区进出道路、配套管网、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着力解决园区污水处理问题,开工建设平乐工业集中区、恭城虎尾及开花山工业园等园区污水处理厂。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园,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主导园区建设、抱团发展。选取部分重点园区建立精简高效的园区管理体系,试行管营分离,探索设立园区发展基金。(2)实施重点产业链突破工程。继续加快电子信息、医药及生物制品、先进装备制造、生态食品四大优势产业发展。推动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发展,促成桂林电科院电工电子新材料产业基地建成投产,重点推进中电科光电子光通信科技创新与产业化、白云电气桂林电气节能及电力电子产业基地等项目,完成华为科技双创园一期、浪潮双创科技园一期工程,成立中兴通讯桂林科技研究院,启动中兴通讯智慧小镇建设。发挥本地医药龙头企业优势,鼓励上下游产业链整合。加大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的配套力度,支持本地骨干企业以商招商、引进战略合作者。重点推进燕京漓泉100万吨产能填平补齐工程,提高罗汉果、月柿、油茶等特色农产品的深加工水平,完成50%以上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的产业化改造和提升。(3)集中资源扶优扶强。以工业大县区、工业产值前100户企业为重点,开展“一对一”精准对接服务。建立入规企业培育库,争取新增规模以上企业20家。加强品牌建设,建立“桂林优质工业名牌产品包”,鼓励采购本地企业产品。
强力打造国际旅游胜地。(1)大力发展全域旅游。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行动,支持阳朔、兴安、龙胜、恭城、雁山等5个县区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抓好“广西特色旅游名县”的创建提升工作,持续推进26个特色旅游小镇建设。改造提升漓江黄金旅游带,加快推进漓东百里生态旅游示范带、阳朔兴坪休闲养生度假区建设,完成蚂蟥洲、大洲岛等洲岛自然生态景区建设,加快漓江沿岸慢行步道建设及重点码头的提升改造,完善漓江分段游、分时游、分区域游模式。(2)健全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加快重点旅游景区联通道路建设,完成龙胜龙脊梯田风景名胜区大循环公路一期工程,力争桂林至三江高速公路龙胜县城段出口连接公路全线路面完工,加快灌阳千家峒旅游景区公路、全州才湾至资源梅溪等旅游公路建设。大力推进秀峰桃花江片区精品旅游、阳朔瑞盛旅游休闲世界、全州动感天湖度假旅游区、资源八角寨景区提升等旅游精品项目。推动市区一级旅游集散中心和阳朔、兴安、龙胜二级旅游集散中心建设,加快建设一批户外营地、徒步骑行服务站、汽车露营和航空飞行营地,规范各类标识标牌,争取开通桂林旅游穿梭巴士线路。发展民宿经济,鼓励发展一批生态文化主题酒店和特色民宿。(3)优化旅游软环境。强化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执法,重拳打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深化导游自由执业试点改革,建立健全导游激励和退出机制。建立旅游大数据中心,提升公共信息网络服务水平,实现“一部手机,畅游桂林”。(4)提升旅游资源开发和产业发展能力。鼓励市内景区、景点并购联合,持续深化旅游企业改革,培育旅游旗舰企业。加强旅游目的地与城市整体营销,打造线上线下旅游平台,加大航线营销力度,探索构建航空旅游新模式。
推动服务业扩量增效。(1)加快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重点建设漓东中央商务区等20个集聚区,推动桂林高新科技园、软件与服务外包集聚区、通用航空服务集聚区、荔浦衣架交易市场的详细规划编制工作。(2)加快重点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发展金融新业态,鼓励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做优产品、做大规模,支持桂林航空旅游集团启动筹建旅游银行。发展商务会展业,办好各类大型会展,支持商务会展外包服务。做大物流业,建成海吉星物流园一期工程,加快推进临桂新区物流配送中心、大溪河物流园等项目,建设物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发展共同配送、全程物流和多式联运。(3)加快服务业企业培育。用好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鼓励服务业企业上限入库,争取新增规模以上企业80家。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1)提高农业生产能力。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提高单产,确保粮食总产量稳定在200万吨左右。加快实施现代特色农业“7+3”提升行动,提高优质粮食、水果、蔬菜、食用菌、茶叶、肉牛肉羊等产量,新增市级以上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10个以上,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示范区建设。加快培养职业农民和科技带头人,引进新品种,推广新技术,调整优化种养结构。(2)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提升“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发展水平,支持加工企业到农村建立生产基地,实行“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模式,新增一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3)推进农业标准化。全面铺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动国有林场及供销社综合改革。加快建设国家和自治区级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以及畜禽水产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基地。推进富硒农业、循环农业发展,支持创建国家或自治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新增一批“三品一标”产品。
(二)发挥投资消费拉动作用,全力以赴稳定经济增长
有效发挥投资的关键性作用和消费的基础性作用,促成对经济发展稳定而持久的支撑。
保持有效投资力度。(1)优化用好政府投资。强化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应用及三年滚动投资计划编制。围绕保障性安居工程、粮食水利、交通设施、科技创新、节能环保、社会民生、扶贫开发等重点领域,做好项目筛选申报,积极争取上级各类资金。扎实推进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支持项目建设,切实提高项目开工率、投资完成率和签约率,有效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放大作用。(2)聚焦重大项目建设。进一步健全重大项目推进管理机制,加强重大项目策划和储备工作。启动实施一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重点推进补短板的重大基础设施以及重大产业升级项目。计划实施市级统筹推进重大项目850个以上,年度投资790亿元以上。(3)引导社会投资跟进。进一步降低社会资本准入门槛,围绕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公共服务、民生工程等领域,向社会滚动推出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大力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争取PPP示范项目尽早落地实施。(4)提高要素供给实效。高效运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提高审批效率。补足项目前期短板,加大前期经费投入。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抓好8家市级投融资公司的组建工作。不断拓宽各类融资渠道,争取发行企业债券,扩大城市建设发展基金规模。用好用足旅游产业用地改革试点政策,进一步盘活城镇低效土地的开发利用,统筹解决征地拆迁、重大项目占补平衡等关键性难题。
加快基础设施“五网”建设。(1)加快对外联通“路网”建设。铁路方面:开工建设桂林北综合客运枢纽(一期)工程,桂林北动车运用所、桂林西货运中心建成使用,开展湖南怀化至广西桂林铁路前期研究工作。高速公路方面:力争开工建设灌阳至平乐、桂林至柳城高速公路,竣工资源至兴安、桂林至三江高速公路,加快推进荔浦至玉林、贺州至巴马桂林段高速公路建设,积极争取阳朔至鹿寨高速公路复工。国省道干线公路方面:完成国道321桂林至阳朔段扩建工程、阳朔火车站连接线等项目,加快推进永安关经水车至灌阳、资源枫木至兴安界首、永福至三皇等公路项目,新开工灌阳洞井至灵川潮田、梅溪至资源、阳朔至平乐、兴安县绕城公路等项目。(2)加快高效便捷“航空网”建设。续建两江国际机场扩建工程,增加桂林至东盟主要城市直航航线,巩固和加密桂林至周边城市支线航班,促进干支线衔接。鼓励桂林航空做大做强,加快桂林航空保障基地和通用航空项目建设。(3)加快现代通信“光网”建设。建设中国-东盟信息港桂林数据备份中心,以建设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城市为契机,推进光纤到户宽带建设,加快4G网络覆盖自然村。(4)加快安全、稳定、绿色“能源保障网”建设。推动全州天湖水电站二期工程进度,新开工灵川灵田、永福永安等5个风电场,续建兴安严关(一期)等5个风电场,竣工灌阳正江岭风电场;完善输变电网络体系,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持续推进永福支线等“县县通天然气”工程。(5)加快均衡生态“水网”建设。加快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建设,实现斧子口水库下闸蓄水;实施一批以河湖水系连通为代表的城市水利项目,建成“两江四湖”二期工程、临桂新区防洪排涝及景观水系工程,加快推进“两江四湖”三期工程、长塘水库工程前期工作;继续推进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推进平乐印山旅游码头等工程,开展巴江口船闸扩能改造工程前期工作。
促进消费需求增长。(1)培育消费新增长点。开展“百店大促销”“房车节”等集中促消费活动。引导消费升级,鼓励购买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家电,加快休闲旅游、信息、健康养生、文化教育体育等新兴消费。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过加强住房保障、转换商品房功能、精准促销等手段,促进商品房销售面积稳步增长。(2)挖掘农村消费潜力。持续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重点抓好5个“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争取全市行政村电商覆盖率达80%以上,积极推动“工业品下乡”。(3)发展消费新方式。成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鼓励线上线下融合,支持开展“桂林网购节”等主题活动,新建一批社区智能快递投递终端。(4)优化消费环境。依托第三方支付平台,推广使用新型电子支付方式,鼓励信贷消费、租赁消费等。加强质量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三)创新发展新经济,培育壮大增长新动能
坚持优存量、促增量,着力培育新兴增长极,加快解决经济增长动能接续不畅的问题。
积极培育新模式、新业态、新产品。(1)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设立桂林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实施“行业小巨人培育计划”,在每类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中选定1-2个细分行业,筛选3-5家优势企业进行对接服务,争取全市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家以上。发展智能制造,实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和“机器换人”工程,加快建设制造企业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2)加快发展互联网经济。实施“互联网+”产业升级工程,依托信息惠民、电子商务、智慧城市等试点示范平台,推动互联网与产业的融合渗透。推动20家以上规模企业开展“两化”融合项目建设,新增网上营销工业企业50家以上。优化“共享经济”发展环境,加快交通、旅游、健康等领域互联网智慧服务平台建设,出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推广农业全产业链的互联网改造,新增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50个,基本覆盖全部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3)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企业参与特色旅游产品的研发、生产和营销,推行桂林米粉店评星定级,加快桂林米粉标准化建设,培育1-2家米粉行业龙头或品牌连锁企业,争取桂林米粉产业规模扩大20%以上。推动农业与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农产品精深加工、仓储物流等领域龙头企业10家左右,新增一批自治区级以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星级乡村旅游区、星级农家乐。(4)促进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出台军民融合发展规划,健全组织工作机制。加快建设桂林花江智慧谷军民融合科技园,促进军地资源开放共享和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进入军工领域。
加快实施双创行动计划。(1)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围绕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一批科技重大专项,争取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加快建设自治区级自主创新示范区,发挥高校及科研院所的优势资源,支持高校院所在编在岗科技人才离岗或兼职从事创新创业活动,促进学科、人才、科研与产业互动。力争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6.5件以上。(2)提高企业创新能力。推进国家级小微企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探索运用财政后补助等方式,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争新建自治区级创新平台10家以上。建立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保险补偿政策,争取增加新产品40个以上。(3)打造创新创业平台。争取新增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重点实验室3家、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家。重点建设桂林电科大和理工大众创空间、桂林经开区山水科技双创园、桂林福达双创园等一批创新创业平台。(4)加大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实施漓江学者等重大人才工程,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建立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绿色通道”,完善股权期权税收优惠政策和分红奖励办法。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办职业教育。
拓展经济增长新空间。(1)深化“腾笼换鸟”。严格执行老城区房地产限批政策,加大七星、象山、叠彩等城区老工业区改造力度,科学规划腾出空间,发展都市型工业或服务业。坚持以“亩产效益论英雄”,提升各类园区现有土地综合利用效率。(2)积极“筑巢引凤”。进一步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筹备组建行政审批局,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制度。推动工商登记便利化,完成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登记。建立健全常态化企业沟通服务机制,完善市、区、镇(街)三级企业服务体系。强化规则意识和诚信体系建设,完善投资环境综合评价制度,稳步提升投资环境满意度。(3)促进开放型经济增长。发挥国际旅游胜地建设的战略优势,用好各类大型展会平台,深化重点领域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继续规划建设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合作试验区(广西园),组建管委会,开工建设灵川传化智能公路港项目。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培育出口贸易优势企业,发展跨境电商,加强口岸经济建设,争取进出口总额增长4.5%。围绕“补短板”的重点领域,紧盯国内外强优企业,开展“以商招商”“精准招商”,建立市县统一的招商引资协调机制,完善鼓励性区域投资政策,争取全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640亿元以上。
深入挖掘桂林文化价值。(1)保护利用地方文化资源。完成《桂林历史文化大典》年度编撰任务。开工建设桂林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启动甑皮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二期工程,改造提升王城片区历史文化旅游街区,实施靖江王城城门楼复建工程,完成正阳西巷改造,推进灵渠(南渠)二期修缮、古桂柳运河工程、桂林石刻、侗族村寨、湘江战役旧址等文化保护利用工程。(2)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以桂林市文化体育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平台,进一步整合和运营文化资源。加快实施万达文化旅游城、阳朔漓江千古情、桂林袭汇国际文化世界等重点文化产业项目,促进文化与其它产业的融合发展。培育发展文化创意产业,重点建设希宇文化创意产业园、五通农民画产业园等,扶持13家具有行业竞争力的优势企业,推出1-2个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文化产品。办好2017年央视春晚桂林分会场演出直播,扩大城市文化影响力。(3)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筹备建设群众艺术馆新馆,启动桂林博物馆智慧博物馆建设,完成乡镇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站、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任务。继续开展“百姓大舞台”“百姓大讲坛”等群众性特色文化活动,积极打造文化惠民优秀品牌。
(四)统筹建设完善功能,推动城乡协调发展
全面落实新型城镇化规划,提升城乡协调发展水平,统筹中心城市、县城、小城镇和乡村“四级联动”发展。
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1)提升规划引领能力。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探索推进“多规合一”。争取桂林市城市总体规划尽早获批实施,编制中心城区综合强度控制单元规划,建立健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2)推进农业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出台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标准和具体办法。实施进城农民安居工程,推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等方式,做好基本公共服务保障,争取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至50%。(3)推动各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建设。推进全州、荔浦两县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建设,支持两县加快撤县改市。建设6个广西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完成第二批9个自治区百镇建设示范工程,开工建设第三批7个自治区百镇建设示范工程。
提升中心城市建设品质。(1)开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动。疏解道路关键节点,确保龙门大桥、万福东路、漓江桥扩建、香江饭店路口立交桥等建成通车,力促安新洲等人行天桥建设工程完工,加快推进中隐路至西二环路道路(秀峰段)、八一桥重建等项目。提升老城区原有路网,竣工市区道路整治(二期)、东二环路整修等项目。优化临桂新区内联外通,建成调整西二环路延长线项目,开工建设西城大道延长线改造提升工程。推进“海绵城市”“地下管廊城市”试点工作,推进临桂会仙湿地、琴潭千亩荷塘湿地公园等试点项目建设。(2)加快完善临桂新区配套。继续建设18个居住安置工程,推进桂林师专临桂校区、桂林中学临桂校区、广西师大附外临桂校区、复兴小学、宝湖书院等项目,确保市民广场、山水公园建成开放,实现投资发展商务大厦、建设大厦、金融大厦、桂林日报社传媒中心等投入使用,加快旅游综合医院、福济医院建设,提升桂林医学院二附院,推进枫林农贸市场等生活配套项目。(3)改造城区重点区域。加快桂林汽车客运南站搬迁工程建设,继续实施华润万象城等城市综合体项目,建成雁山万达展示中心、叠彩万达广场,加快七星和平万达拆迁安置工作,继续开展福隆园、塔山片区等棚户区及城中村改造工程,加快对14个特色街区实施综合改造,发挥对周边区域的带动作用。(4)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出台《桂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强化市容市貌管理,美化改造21条主要道路、90个非机动车停放点,全面实施城市建筑垃圾公司化处置,实施重点区域建筑立面清洗改造。开展城市建成区“两违”清理整治,争取拆除存量违法建筑200万平方米。
深入实施大县城战略。(1)壮大县域经济。深化扩权强县、扩权强镇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引导各县按照规划定位,大力发展特色产业,推动形成你追我赶、力争上游的良好氛围,巩固和提升桂林县域经济在全区的领先地位。(2)提高中心县城承载能力。加快各县老城与新区建设,完善提升各县城的服务功能。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兴业,建设农民工返乡创业园5个以上。推动产城融合发展,提高县域工业园区或集中区的集聚能力,确保园区基础设施投资增速不低于本县域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平均水平。(3)打造特色小城镇。全面完成第三批16个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书记工程”,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农产品加工、生态旅游等实体经济,培育10个主业突出的专业化特色小镇。
持续打造宜居新农村。(1)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巩固和扩大“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建设“普惠制”新村400个。加快农村人居环境集中连片整治,实施农村厕所、厨房和牲畜栏舍改造。新建村际联网公路200公里以上,重点建设特色优势产业基地、乡村旅游扶贫道路。改善建制村通班车、通公交的基础条件,争取全市乡镇通公交率达62%、建制村通公交率达35%、建制村客运通达率达91.5%。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2)突出乡土特色。支持灵川县建设自治区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示范县,推进29个获中央补助资金的传统村落建设,争取建成乡土特色示范村20个以上。(3)建立健全管理长效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农村建设,推动建立政府治理和村民自治良性互动管理制度,提高农村居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的积极性。
(五)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坚持生态立市发展战略,加快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提高绿色发展水平。
优化改善生态环境质量。(1)依法保护漓江。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全面推行河长制。争取将漓江风景名胜区纳入国家生态补偿示范区范畴,推动建立漓江游览航线两岸的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调机制,加大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全面完成关停采石场的生态复绿工作,加强水生生物保护。实施漓江城市段截污工程(二期),开工建设漓江核心景区沿江可视范围生态景观林。(2)深入实施“绿满八桂”造林绿化提升、退耕还林、石漠化综合治理等重点生态工程,启动桂林国家森林公园改造提升工程,全市森林覆盖率达70.92%以上。(3)加强污染防治。推进“城市双修”工程,开展市区黑臭水体整治,加强备用水源地青狮潭水库环境综合整治,确保实现河流水国控、区控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加强农业面源污染和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实施土地分类别分用途管理,保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争取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继续保持在300天以上。(4)提高污水垃圾处理能力。加快推进52个镇级污水处理厂及管网、50个乡镇片区垃圾处理中心、113个村级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加强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管理运营,争取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0%以上。
强力推进节能降碳。实施能耗、资源总量与强度“双控”,严格落实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确保全市节能降碳各项指标完成自治区下达目标。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强化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能力建设,推进机动车减排,全面完成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任务。支持公务用车、公交客车、出租用车等领域提高新能源汽车比例,争取公交客车、出租用车的新能源汽车占比分别达46%、53%。开展节能降碳全民行动,加强生态环保宣传教育,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环保产品。
大力发展生态经济。(1)加快低碳城市建设。建立健全低碳城市建设统筹机制,以低碳城市建设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推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继续推广绿色节能建筑,新建民用建筑按绿色建筑标准开展建设,加快建设雁山低碳经济产业示范园区。推进“综合运输服务示范城市”“绿色交通城市”建设,创建国家“公交都市”,新增或调整公交线路5条,加快规划建设城市快速公交系统。(2)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对2-3个重点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新增20-50个垃圾分类试点小区以及5-20个垃圾分类教育示范学校,建成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并投入使用。(3)推动生态产业化。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等新型生态工业,积极发展生态种养、生态林业、生态服务业。发布“桂林绿色制造风云榜”,推广绿色制造。
(六)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重点实施市级层面十大类34个为民办实事项目,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深入实施精准扶贫。健全完善精准扶贫机制,落实扶贫责任、权利、资金、任务“四到县”制度,深化对口帮扶工作,确保实现5.5万以上农村贫困人口脱贫、100个贫困村摘帽。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市本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0.8亿元以上,统筹整合各级各类资金35亿元左右。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完成移民搬迁2.2万人以上。重点实施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工程,增强贫困地区自身造血功能。
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1)实施精准就业。全面落实援企稳岗、社保补贴、税费减免等支持就业创业各项政策,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农村转移劳动力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力争城镇新增就业人数5.1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4.5万人以上,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0.4万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5万人次。(2)深入实施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拓宽城乡居民增收渠道,鼓励利用电子商务开展多种经营。(3)抓好社保扩面提标。力争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73.6万人以上,城乡医疗保险参保率保持在95%以上,完善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高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水平。健全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提高城乡居民最低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加强社会救助、优抚安置、慈善和减灾救灾等工作。
促进教育协调发展。新建或续建幼儿园25所、义务教育学校18所、普通高中4所,改扩建各类学校262所,计划年度投资7亿元左右。新增多元普惠幼儿园90所、公办幼儿园179所,推进乡镇中心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85%以上。均衡发展义务教育,争取8个县区申报自治区级义务教育均衡县区评估,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7.5%以上。鼓励普通高中集中县城办学,推进普通高中特色学校建设,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1%以上。建成桂林市卫校雁山校区一期工程,筹建桂林职业技术学院,推进县级中专综合改革。支持驻桂高校发展,用好自治区分配给我市的新增债券1亿元,开展桂林大学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共同参与。推动桂林师专“专升本”。
全面建设健康桂林。(1)加强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设。计划实施重点项目17项,开工建设龙胜县中医院、平乐县妇幼保健院(南洲医院)扩建等7个项目,加快建设市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推进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力争3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三星级标准,推动村卫生室“公建民营”试点工作。巩固提升诚信计生工作,有序实施全面两孩政策。(2)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行分级诊疗,加快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开展“县乡医联体”试点。抓好社会办中医试点工作,扩大中医药服务项目医保支付范围。(3)加快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创建全国健康医疗旅游示范基地,开展“健康养老养生小镇”创建活动,加快推进桂林国际智慧健康旅游产业园、桂林工人疗养院永福基地等项目,新建一批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4)促进体育产业发展。加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力度,大力推进漓江西岸桂阳公路慢行绿道工程,加快漓江东岸多功能体育休闲带、罗山湖体育旅游开发利用(二期)等一批体育休闲产业项目。办好第二届桂林国际马拉松赛、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桂林站)、中国·阳朔国际山地越野赛等重大赛事。
加强社会治理。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健全食品药品监管体系。推进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善天网工程。继续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健全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各位代表,做好2017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各项决策部署,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指导和监督,虚心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振奋精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
桂林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指 标 名 称
|
计算
单位
|
2016年预期目标
|
2016年初步预计
|
2017年预期目标
|
绝对值
|
增长%
|
绝对值
|
增长%
|
绝对值
|
增长%
|
一、地区生产总值
|
亿元
|
2100左右
|
8-8.5
|
2074
|
7
|
2265左右
|
7.5左右力争8左右
|
第一产业
|
亿元
|
355左右
|
3
|
364
|
4.5
|
390左右
|
4力争4.5
|
第二产业
|
亿元
|
950左右
|
8.5-9
|
929
|
6.5
|
995左右
|
7.8力争8.3
|
#工业
|
亿元
|
785左右
|
8.5-9
|
767
|
6.6
|
820左右
|
7.8力争8.3
|
第三产业
|
亿元
|
795左右
|
10.5-11
|
781
720
|
9
|
880左右
|
10力争10.5
|
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
|
37.4左右
|
-1左右
|
37.0
|
-1.4
=
|
36.2左右
|
-0.8左右
|
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
|
37.8左右
|
+1.6左右
|
37.6
|
+1.4
|
38.8左右
|
+1.2左右
|
二、财政收入
|
亿元
|
≥222.79
|
6.5-7
|
223.8
|
7
|
≥237.19
|
6力争6.5
|
三、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
上年=100
|
103左右
|
3左右
|
102.3
|
2.3
|
103左右
|
3左右
|
四、固定资产投资
|
亿元
|
2120左右
|
15-16
|
2131
|
16
|
2450左右
|
15力争16
|
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亿元
|
840左右
|
11-12
|
831
|
10.5
|
918左右
|
10.5力争11
|
六、接待旅游总人数
|
万人次
|
4650
|
4
|
5380
|
20
|
6025
|
12
|
旅游总消费
|
亿元
|
620
|
20
|
626
|
21
|
720
|
15
|
七、外贸进出口总额
|
亿美元
|
9.7
|
5
|
8.5
|
-7.9
|
8.9
|
4.5
|
#出口总额
|
亿美元
|
8.5
|
5
|
7.2
|
-11
|
7.5
|
4.5
|
八、招商引资
|
亿元
|
588
|
|
602
|
|
640
|
|
#实际利用外资(全口径)
|
亿美元
|
4.6
|
|
5
|
|
5
|
|
九、社会事业
|
|
|
|
|
|
|
|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
%
|
≥95
|
|
97.5
|
|
≥97.5
|
|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
%
|
≥90
|
|
91
|
|
≥91
|
|
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
|
万人
|
2
|
|
1.27
|
|
1.3
|
|
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
|
%
|
97.7
|
+0.1
|
97.8
|
+0.2
|
97.9
|
+0.1
|
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
|
%
|
98.5
|
+0.2
|
98.55
|
+0.25
|
98.6
|
+0.05
|
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
|
件
|
5
|
|
6.2
|
|
6.5
|
|
十、人口、就业、收入和社会保障
|
|
|
|
|
|
|
|
年末总人口(户籍人口)
|
万人
|
534
|
0.9
|
533
|
0.76
|
537
|
0.75
|
人口自然增长率
|
‰
|
≤11
|
|
<11
|
|
≤9
|
|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
|
48.6
|
+1.9
|
48.6
|
+1.9
|
50
|
+1.4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万人
|
5.7
|
|
6.05
|
|
5.1
|
|
续表 桂林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指 标 名 称
|
计算
单位
|
2016年预期目标
|
2016年初步预计
|
2017年预期目标
|
绝对值
|
增长%
|
绝对值
|
增长%
|
绝对值
|
增长%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
|
≤4.5
|
|
3.55
|
|
≤4.5
|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31360
|
9
|
30926
|
7.5
|
33550
|
8.5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16305
|
10
|
16365
|
10.4
|
18000
|
10
|
城乡两项医疗保险参保率
|
|
|
|
|
|
|
|
1.城镇职工参保率
|
%
|
≥95
|
|
≥95
|
|
≥95
|
|
2.城乡居民参保率
|
%
|
|
|
|
城镇参加失业保险人数
|
万人
|
26.1
|
|
28.3
|
|
30
|
|
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人数
|
万人
|
73.4
|
|
72.9
|
|
73.6
|
|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量
|
万套
|
2.0845
|
|
2.0845
|
|
完成自治区下达
|
十一、主要农产品产量
|
|
|
|
|
|
|
|
粮 食
|
万吨
|
200以上
|
|
206.7
|
|
200左右
|
|
水 果
|
万吨
|
438
|
5
|
449
|
7.6
|
476
|
6
|
蔬 菜
|
万吨
|
410
|
2.8
|
410
|
2.8
|
418
|
2
|
肉类总产量
|
万吨
|
55
|
1
|
55
|
1
|
55.5
|
1
|
十二、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
|
|
|
|
|
|
|
|
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
立方米
|
63.5
|
-0.8
|
63.5
|
-0.8
|
63
|
-0.8
|
每万元生产总值能源消耗
|
吨标煤
|
自治区尚未下达
|
0.525
|
-4.5
|
完成自治区下达
|
每万元生产总值二氧化碳
|
吨二氧化碳
|
自治区尚未下达
|
0.759
|
-5
|
完成自治区下达
|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
|
吨
|
67960
|
-0.2
|
67960
|
-0.2
|
完成自治区下达
|
二氧化硫排放量
|
吨
|
35764
|
-2.6
|
35764
|
-2.6
|
完成自治区下达
|
氨氮排放量
|
吨
|
8084
|
-0.2
|
8084
|
-0.2
|
完成自治区下达
|
氮氧化物排放量
|
吨
|
32307
|
-2.7
|
32307
|
-2.7
|
完成自治区下达
|
森林覆盖率
|
%
|
70.92
|
|
≥70.92
|
|
>70.92
|
|
森林蓄积量
|
亿立方米
|
1.0695
|
|
1.0695
|
|
1.0698
|
|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
|
%
|
>95
|
|
97
|
|
>95
|
|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100
|
|
100
|
|
100
|
|
说 明
1.地区生产总值及三次产业增加值绝对值为现价,增速按可比价计算,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均按现价计算。另外,三次产业增加值的2016年预期目标绝对值根据缩减指数作相应调整,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的2016年预期目标同步作相应调整。
2.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包括市外境内到位资金和实际利用外资两部分,实际利用外资部分使用美元兑人民币结算汇率折算计入。
3.外贸进出口总额、出口总额、森林覆盖率等指标2016年预期目标绝对值根据2015年正式统计数据作相应调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量等指标2016年预期目标根据自治区下达任务作相应调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二氧化硫排放量、氨氮排放量以及氮氧化物排放量等4项指标2016年预期目标为自治区下达任务。
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替代原来的农民人均纯收入,根据口径变化对2016年预期目标绝对值进行调整。
5.新农合参合率与城镇居民参保率合并为城乡居民参保率,因此原“城乡三项医疗保险参保(合)率”调整为“城乡两项医疗保险参保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