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中旬,市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讨论城市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医药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调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此方案是在我市城市公立医院于2016年12月10日起执行市人民政府出台的城市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医药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调整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后,市物价、卫生计生、医改等部门根据城市公立医院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近一年来的实际补偿情况,拟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方案。方案坚持城市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调价原则,医疗疗服务价格调整水平控制在取消药品加成减少收入的85%以内。
(文/李寒)